2019年1月31日 星期四

分析:3縣市無地方公投法,15縣市未跟上修法

依據「公民投票法」第26條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相關事項,除公民投票法已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明確授權各地方政府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而公民投票法最近一次在107年1月3日修正後,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門檻,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18歲即有公投權,並可不在籍投票。各縣市的公投自治條例是否有跟上母法的修正?

3縣市無地方公投法15縣市未跟上修法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分析比較各縣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的制定修正情形:全台22個直轄市及縣市中,尚有3個縣市尚未制定地方公投法,分別為新竹縣、雲林縣、台東縣。15個縣市還未隨同公投法修正,分別為六都、基隆市、苗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其中有2個縣市地方公投法修正草案已公告,分別為台北市107年4月20日及台中市107年7月23日。 



宜蘭彰化南投已修法

目前只有3個縣市已依據107年公投法修正而修法,分別為宜蘭縣107年5月 28日、彰化縣107年7月19日、南投縣107年9月12日。此外,新竹市則在108年1月18日通過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法,是第一個依新修正之母法制定公投條例的縣市。


新竹市公投自治法門檻最低

在107年後修正或制定的地方公投法中,地方公投的提案人數及連署人數門檻有不同的規定。目前門檻最低的是新竹市,公投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一以上。依據去年新竹市長選舉人數33萬8,323人計算,地方公投議題只需有34人提案、3,383人連署。

宜蘭縣門檻下修

宜蘭縣則將兩項門檻下修,提案門檻從縣長選舉選舉人數千分之五以上,下修為千分之三,連署門檻則從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四。依去年宜蘭縣長選舉人數37萬3,510人計算,需要至少1,121人提案、14,940人連署。

南投彰化門檻未調

南投縣及彰化縣的提案門檻依然維持縣長選舉選舉人數千分之五以上,連署應達百分之五以上。以去年南投縣長選舉人數41萬3,222人計算,只需要至少2,066人提案、20,661人連署。去年彰化縣長選舉人數為103萬1,222人,則需5,156人提案、51,561人連署。

台北台中擬下修公投門檻

台北市及台中市去年提出的公投自治法修法草案,台北市擬將門檻下修為提案人數須達市長選舉選舉人數千分之一以上,連署則是百分之二點五。以去年市長選舉人數計算,台北市需有至少2,165人提案、54,104人連署。台中市則是預計將提案門檻修為千分之二、連署門檻百分之三點二五以上。以去年台中市長選舉人數221萬3,789人計算,則需4,428人提案、71,948人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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