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

【世界之眼】生態公民參與

簡赫琳 政治學博士/聯合國大學高等永續科學研究所博士學位進修 

2019.06.30

「公民」一詞在台灣的教科書中往往是和選舉及公民所需付出的許多義務及享受的權利做連結,最常被提及的就是公民有基本受教權、納稅的義務及享有投票或參政的權利等。但這樣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其實忽略了很大一塊人類為了生存依賴大自然生態的部分,特別是缺乏台灣人與孕育我們的土地和野生動物關係的說明。

近年來因為氣候變遷的威脅越來越強烈,有些國家已開始反思該國的憲法與如何治國的根本大法是否太過只以「人」為中心點做人權及政治組織規範,而沒有將人類即將面臨的重大自然災害及生存資源的短缺納入考慮。其中在永續發展概念比較先進的國家,例如法國,已在去年六月由國會通過憲法第一條增修條文的提案,在憲法第一條中新增法國身為一國應當為保護環境、維繫生物多樣性及對抗氣候變遷做努力明文規定。英國雖然沒有增修憲法,但英國國會在今年初也已象徵性的宣佈氣候變遷對英國而言是國家全體的「緊急狀態」,急需要更快速及有效的行動方案來拯救即將面臨永續危機的地球。

除了上述兩個歐洲政府由上而下的帶領人民反思人類行為與自然的關係,美國有一個組織則是由下而上的提倡 「生態公民」(bio citizen)的概念與付諸實際行動。其生態公民一詞起源於美國著名生態環境倫理學者及野生動物管理之父 奧爾多.利奧波德 (Aldo Leopold)於上個世紀初就已提出的先進概念,提醒人類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並不該凌駕於自然之上,需時時檢視人類與土地和野生動物的關係。雖然利奧波德教授著有狩獵管理一書,也在過去曾提倡打獵可以促進野地平衡的學說,但後來他透過長期的野地觀察,驚奇的發現到其實主動獵殺掉人類認爲會傷害羊群的狼隻,並不會讓羊群獲得永續的生長環境,反而造成羊群缺乏天敵,開始過度生長,最後大群羊兒因集體過度食用草地而產生土地沙漠化,最後這樣有意識但無知的人為介入意外造成羊群無法永續生存。為此,該學者提倡人類不該只想著要對抗或征服大自然,更應該多一點是多了解大自然的互賴關係及成為一名「生態公民」。

美國組織 Biocitizen 就是在這樣的環境教育哲學基礎上發展,在美國洛杉磯、紐約及麻州等地推出許多生態公民的課程,短短幾年已有成千上萬各個年齡層的公民參加各種生態公民的人與非人關係反思活動。其中一個過去和Biocitizen 合作過的洛杉磯生態公民活動是在長期被水泥及現代建築物掩蓋得不成河流樣的洛杉磯河發起划獨木舟活動。

2008年加州政府及民間團體對於這條切過洛杉磯市區的人工水道究竟是否是條符合乾淨水法案中 (Clean Water Act)需要接受環境保護的河流與否有了很大的兩造辯論。其中需要符合乾淨水法案的基本要素是擁有 「可以運行」的河道,為此加州當地部分團體開始在此河道中發起划獨木舟的生態活動,最後此河道獲得聯邦政府乾淨水法保障,河流流域也漸漸被復育,其中的生態更開始被許多人記錄下來。從這樣一個生態公民的計畫中,都市人重新在都市中認識了人與土地和野生動物的關係,不但認識了我們賴以為生的自然生態,也可重新思考我們在地球所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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