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1日 星期日

邊做邊學的臺北市政府參與式預算


【撰文 林邦文 /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副理事長 醒吾科技大學副教授】

我的角色

我介入台北市參與式預算的角色是多元的,有時是遊說者,有時是推廣說明會的講師,有時是提案者,有時是陪伴學校的一員,有時是社區組職者,有時 又是純粹的旁觀者。臺北市12區,我直接間接參與有六個區的參與式預算運作。以下心得報告除了根據我的參與觀察之外,還包括對參與者的訪談。



「參與式預算」的價值

「參與式預算」可以補充體制內(包括行政體系和代議體系)施政之不足,找出更貼近民意、更符合市民期待的當務之急,是一個找出問題的辦法或途徑,但首先, 它是一種補充的辦法,不是體制的替代品。其次,找出問題是一回事,解決問題是另一回事(不能每年SOP複製,熱鬧一番就希望能解決),問題發掘出來之後, 還需要把問題帶回到體制內,啟動市府資源、獲取議會支持、鼓動民間協力,才能真正付諸執行。

基層公務員之間,合作VS.競爭

市府今年以民政局為發動主體,區公所經建課為第一線承辦人員,雖然市府已經把經建課原先負責的部份工程移轉給其他單位,減輕了主事承辦人員的工作負擔,可 以專心處理參與式預算工作,但對於參與式預算這項新的「觀念」與「任務」,多數公務員並沒有真正了解。其次,既有的權力團體,包含議員、里長等團體並不支 持參與式預算,這對負責執行政策的公務員形成很大壓力,不敢放心推動,擔心動輒犯錯。

臺北市十二區同時舉辦參與式預算,區公所彼此之間有合作、競爭的關係,因為人力不足,例如桌長,不同區公所經建課相互支援,除了形成共事情感,也因為跨區 幫忙,觀摩學習,產生滾動式的小調整,例如各桌提案投票的方式等。但多數公務員抱著做到六十分交差的心態,不願意多花一些心思改變,例如消極看待鼓勵住民 參與一事、海報公開展出地點多半就在區公所內展出,從這裡可以看出來每個區公所的政策行銷意願及能力。

提案工作坊的設計不良,參與的各局處代表,有些甚至是約聘人員,聽到住民提案僅僅以「帶回研究」處理,不會誠心幫助提案人想辦法,甚至有提案人因為某局處 公務員的回應不當,想要撤案;有些局處代表刻意推拖,實際上在法律上並無扞格;或是預算的問題,有些局處派來的公務員,連一場參與式預算的說明會都沒參加 過。

提案人要經過住民大會、提案工作坊、審議小組會議,過程冗長且要報告三次,除非是相當熱心的公民,或是她正被某些問題困擾著,一般提案人接到電話,知道又要來開會,多半很不耐煩,負責打電話的基層同仁不能顧及這個問題,造成這些基層人力資源流動率高。

明年可以怎麼做?強化研考會的角色

今年在台北市12個行政區選出多個提案,撥發預算執行完畢之後,更重要的是評估檢討,在其中找出若干個在台北市大部分地方皆能回應民意的專題,作為施政計 畫,編列往後的市政預算,在多個行政區的鄰里去複製推廣(當然還要針對地方民情不同作若干修正)。這可能要擴及短期(當年)、中期(2到5年)、以及長期 (5年以上)的市政規劃(不再是專題個案)和執行。要警惕大拜拜式的每年換題目方式,往往難逃「日久不見其功」的窘境,終要落得師老兵疲,甚至怨聲四起。
當然,過程中不妨持續小規模的去做新議題的發掘(卻不是每年弄不同既往的新專題個案,如法炮製一番)。更重要的,是進行中的市政規劃要確切的去做成效評估,持續修正目標和方法,如果效果很差的當然可以選擇中止,效果很好、已經達成目標的,當然也可以考慮達成後結束。
至於推動工作坊的角色,建議也是由研考會負責,才能有效地督促其他局處為民服務。公務員對與參與式預算的認識還要繼續加強,特別是各局處代表參加工作坊之前,至少要完成參與式預算初階與進階的課程。在市府升遷考試中可以考慮加入審議民主的相關理念。
對於表現優異的基層同仁,除了嘉獎,可以 短期主題式出國研究─參與式預算,例如美國紐約或波士頓等地。

區公所可以媒合專案型住民大會

把參與式預算、住民大會、提案工作坊轉變為專案型住民大會。目前台北市政各局處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已經有不同程度的社區參與方式,例如衛生局的健康社區 營造、警察局的社區巡守安全網、社會局的社區共同照顧、環保局的社區環境改造、都發局的社區營造、教育局的社區大學推動參與式預算的公民教育、文化局的社 區藝術創意等等,透過區公所的媒合,加強橫向聯繫,可以避免公部門的資源重覆浪費,也可以反映市民的意見,形塑社區共同體。

區級的公民參與小組

在民主制度中,地方政府通常會用顧問或小組的方式,對市府各種議題提供諮詢,過去這段時間區公所推動參與式預算,臺北市12區的區公所,除了進步型里長的 支持,也感受到一些熱情市民的回應,這些人力資源,應該由經建課組織起來,成立「XX區公民參與小組」她們未來可以提供公民諮詢和意見,作為公民參與的一 種方式,明年還可以成為參與式預算的志工,提高公民參與地方的質與量。

擴大公民參與

有受訪者告訴我,建議由外包專業團體協助宣傳,這是不是一定會比較好,我持保留態度,不管是民政局還是其他團體,例如今年陪伴的學校,對參與式做宣傳,還是要給予預算與資源,才能推得動。提案後續的發展建議-以某巷弄環境工程為例:

1. 正式發布入選後,組成前置作業小組,邀請專家和官員就專案內容做出規劃和預算分配。
2. 邀請標的巷弄裡利害關係居民參與提案討論,獲取支持。
3. 邀請若干居民代表(and/or+主管機關官員+專家)組成專案委員會,督導專案的發包、監工、驗收(能推動居民自發參與動手一起做就更好了)。
4. 同時推動居民組成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是重點),進而成立巷弄管理聯合會,來接收成果以及負責後續維護(作為收受政府補助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後,對台北市 整體環境的回饋)。這一時間可以請市府相關局處參與輔導(都發、民政、社會…非常重要,讓居住環境品質的改善正是進入體制內)

如何鼓勵市民參加參與式預算的說明會,可以考慮將三場的「嗡嗡卡」,轉成有儲值的悠遊卡。對於提案人的部分,不管提案是否獲得通過,可以安排周六「與市長有約」,由市長聽取市民意見,從預算編排開始就可以反應,現場可以考慮直播。

高中的公民課也可以推動參與式預算,建議參與式預算提案及投票人年紀降到16歲。


小結

臺北市為首善之都,動見觀瞻,這次很有企圖心地同時舉辦十二區的參與式預算,對於這樣一種新的政策,第一線執行的公務員壓力很大,如果能以市民為導向,擴 大參與、善用行政、議會和民間動能,改變原來行政和議會對作、民意對政治冷漠的困境,則市府必然可以減少許多負擔,大大提高政府的施政效能。

十二區的範圍真的太大,我一個人無法就每一區的各個層面進行深入的探討,除了今天的論壇,期盼市府能對這群30多位累壞的基層公務員辦一場有如充電的開放 空間論壇(Open Space Technology),讓她們在自由、沒有階級權力關係的環境中,匯談、分享,觸動組織學習以及開展對於參與式預算政策的行動承諾與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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