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 星期日

公投是環境運動絕佳武器

文:何宗勳(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

  民主社會公共政策最終決定就是「公投」,「公投」是人民作主、主權在民的最終意志。去年公投門檻下修,一連十個公投案提出,結果七案通過、三案不通過。這也是台灣公民團體首次參與全國性公民投票,由於公投議題多元,加上很多團體沒有過往經驗,各種言論、手段與花招百出,結果讓很多團體累癱、憤怒也傷透心。

  我去年沒參與這場戰役,但我卻在2009至2017這九年參與澎湖、金門與馬祖四場博弈公投,結果三勝一敗。這是離島建設條例特別法,沒有門檻的限制,也是真正的公投,三人投票兩人同意就過關,所以「公投」等同「選舉」不是勝就是敗。由於利益牽連到地方政府、財團與賭場等,促賭方所採取手段真的可以說無所不用極致,連政府、學者、NGO與名人也都被收編背書賭場。

  為了抵制財團,反賭公民團體就不能在同溫層取暖,必須接地氣取得民意支持,一票一票爭取。在過去環境運動沒有公投可以用,環保人士抗議遊說無效之後,總會去選舉、從政,但是幾乎慘敗收場。有點政治敏銳者雖然高舉環保因而當選或被徵召入閣,也在政治利益考量下不是妥協、下台,就是與環保理念漸行漸遠。

  如今公投可以成為環保團體進行理念倡議的絕佳武器,以修法後的新竹市公投案提案只要34人,第二階段連署只要3,383人,門檻如此低,非常適合從事環境議題倡議或以公投阻擋開發。在數選票的時代,政治人物都不敢低估透過選票投出來的結果。以去年底台南市長選舉,因為不滿老家龍崎牛埔將設置廢棄物處理中心,陳永和里長投入市長選舉,拿下逾十萬高票,雖然他落選,但這十萬票強大民意連當選政治人物都要低頭,後來政府也終止本案設置。

  民主社會,人民才是頭家,但選舉過後政治人物往往忘記自己的承諾,為了要讓政治人物知所警惕,人民就要從「選民」變「公民」,從政治人物當選那一刻起持續監督,用對的策略與工具,這樣民主才能深化與鞏固,公民才能大大大、政府小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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