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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 星期一

給新科縣市首長「公民參與」考卷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右三)認為,公民參與的工具雖有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等,但已不符合21世紀現代的公民參與多元需求,必須開拓新形態的公民參與模式。圖為何日前與公民團體召開記者會批公投亂象。資料照片

出版時間:2019/01/02 00:07

何宗勳/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

「公民參與」是主權在民的具體方式,也是公民的基本權益,更是落實與反映民權的管道,而「公民投票」更是「公民參與」最終民意展現。當前所有政治人物開口閉口都會高喊「公民參與」,但選前願意回應公民團體提出公民參與訴求,當選之後真正落實公民參與到底有多少呢?

今年縣市長選舉前,本會向22縣市長候選人遞上「公民參與」承諾書,只有8個縣市的12位縣市長候選人連署。選舉結果揭曉,簽署當選有:台北市柯文哲、嘉義市黃敏惠、金門縣楊鎮浯等3人,南投縣林明溱與台南市黃偉哲2人雖未連署,但另函回覆。從連署與結果來看,各縣市長候選人普遍對「公民參與」議題的重要性不夠了解。

2017年本會有對全國22縣市進行「公民參與機制」調查,這是全國第一份調查報告書,結果發現:「縣(市)長施政綱要(計劃)中提及『公民參與』」、「政府有『公民參與』專責整合部門,有組織架構、編制業務承辦人員」、「各局處有公民參與相關的業務承辦人員」、「有公民參與相關法規」,上述4項指標六都皆有達到外,在縣市方面皆不完備,在「公共政策面向」結合「公民參與」的程度偏低。

而在「工具面向」調查,我們列舉「地方公投」、「i-Voting」、「參與式預算」、「公民咖啡館」及「聽證會」5項工具。整體而言,六都直轄市對「公民參與」的工具運用程度比縣市高出許多。一些縣市誤將「參與式預算」等同「公民參與」的認知,有失公民參與機制多元化發展。

在「資訊開放面向」,我們選擇「環境影響評估」、「文化資產保存」、「土地徵收變更」是3種最常見涉及「公民參與」的爭論主題。我們認為各縣市在這3種公共會議都應該做到「開放公民旁聽」、「錄音錄影」、「網路直播」、「會議紀錄上網公告」。

有鑑於此,我們提出8大訴求,期勉新上任縣市長未來4年能在「公民參與」積極努力。訴求如下:一、首長施政綱要(計劃)中要包含「公民參與」的願景、目標及績效指標。二、地方政府應成立推動「公民參與」委員會,由首長擔任主任委員。三、政府各局處及區公所要有「公民參與」相關業務承辦人員,並在各自業務領域內研訂推動「公民參與」的計畫及相關規範。四、須制定地方「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並主動提案生活性公投,促進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啟蒙與倡議。

五、須制定「可反映民意之調查方式(如i-Voting)」、「參與式預算」、「公民咖啡館」、「公聽會」、「聽證會」與「座談會」等實施辦法並落實推動。六、政府網站首頁須設立「公民參與」專區,聯結所有相關資訊,並設置友善便民的App以供使用。七、「環境評估」、「文資保存」、「土地徵收」等重要會議通知應於至少14日前上網公告,並開放公民旁聽。會議應錄音、錄影及直播,以及將完整會議紀錄上網公開。八、公民參與倡議初期(4年內),地方政府應於公務人員年度培訓中,納入2個小時「公民參與」培訓時數,內容包含認識非政府組織、政府如何與非政府組織對話、公民參與概論、公民參與工具的介紹、使用及演練。

台灣社會對於「公民參與」的概念已討論2、30年,過去僅由各領域的公民團體代表一般民意,然而公民團體也面臨僵化、被體制收編等問題,淪為象徵性的公民參與。且目前公民參與的工具雖有首長信箱、各委員會內有公民團體代表、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等,但已不符合21世紀現代的公民參與多元需求,必須開拓新形態的公民參與模式。
此外,台灣真正開始推動「公民參與」制度實為最近幾年,公民參與還有許多的發展空間及可能性。我們期勉新上任縣市首長能夠真正重視與落實公民參與機制,讓民意可以真實被反映實踐,這才不會辜負選民之所託。

《本文已投書蘋果日報》

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給新科縣市首長「公民參與」考卷

2020年3月19日 星期四

2020全國NGOs環境會議 受理報名


今年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五十週年,2020全國NGOs環境會議將於四月一日假台北市NGO會館舉行,今年的主題是「全球氣候危機,台灣立即行動」。會議內容有「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頒獎」、「全球氣候危機,台灣立即行動」我們可以做什麼?網路票選開跑儀式、2019十大環境新聞發表等。


專題演講部分,邀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周桂田主講「全球氣候危機,台灣立刻行動」。分組報告有17項,分別是:1.北區會議報告、2.南區會議報告、3.環境保護與蔬食政策、4.動保警察政策、5.瀕危動物保育入法、6.環境與動保政策公民參與機制之檢討、7.溪流守護(整治、污染、垃圾)、8.湖山水庫與鳥嘴潭之用水安全、9.綠能教育之落實與加強、10.公民與公益電廠推動、11.搶救大潭藻礁─劃設自然地景、12.以公益信託及賦稅制度促進民間保護區發展、13.因應氣候變遷之財稅制度、14.因應 2021 核能公投、15.推動成立環資部、16.環境優先法案與國會之遊說與對話、17.當前動保迫切議題報告。


今年合辦團體: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桃園在地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報名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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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日 星期五

負數票前進美國4:轉移陣地

    圖:Mike Shannon 合影


文:張天鷞(社團法人負數票協會理事長)

熟悉政治生態的美國友人傳來簡訊: 大意是你的反對票公投案若勝利通過,無論在哪個城市,接下来必然會有人上法院抗告,然後會打十幾年官司,才會看到結果。


除了需要改投票機器設備的硬體和軟體,另外也有一個認證程序,最後要得到加州州政府的認證。雖然公投案過了,就是法律。但友人認為新法必然會有人抗告,纏訟多年。


最後一句是「你不必擔心,你的公投案不會勝利通過,現階段要考慮的是如何獲得最有利的失敗。」


FairVote
的新朋友們又安排我約見另一位長期參與民主制度改革的 James Lindsay.  Lindsay Californians for Electoral Reform 的創辦人之一,曾擔任總裁,目前仍是董事會成員。 我另外又邀請以前在本地League of Women Voters Action Director Preston Jordan. 三人星期六早上在咖啡廳談了將近兩小時。討論是否要放棄柏克萊,如果轉移到另一城市,是灣區哪一個chartered city: Albany, El Cerrito, 或是Richmoond

兩人都認同負數票是值得推動的改革,但建議先從仍在使用簡單多數決選制的地區著手。認為
El Cerrito 可以。去年才剛改為chartered city.  而且我女兒是已登記有投票權的居民。可以請她代表擔任提案領銜人。

Lindsay
進一步承諾若在 El Cerrito 提案,他願意具名支持。
如果害怕失敗,這個改革運動就不必啓動。這是我的信念。所以下一步方向考量主要是:一、如果堅持在柏克萊,會得到現階段最需要的曝光率。但會有一些支持改善民主制度的先進朋友們反對。二、若改到
El Cerrito, 不但曝光率大幅降低,等於重新開始。放棄了前面在柏克萊的三年耕耘。但有新朋友加入支持,而且有機會加強和兩個改革組織的友誼聯繫。

我選擇了後者。是個困難的決定。自己反覆了好幾次。而且決定放棄柏克萊後有强烈失落感。



還好持續得到朋友們支持。負數票的美籍原創作者們
(每位都是自己想到概念然後撰文推廣)Jess Brewer, Paul Cohen, George Leef, Mike Shannon都同意加入新成立的委員會:Balanced Ballot for America.  準備長期抗戰。

       圖:Paul Cohen
      圖:George Leef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公民會11月大事紀


11月03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受邀主持「公視台語台」全國巡迴「茶桌仔開講」高雄場活動。

11月04日
由本會與台北市議員王閔生、許淑華、楊靜宇、戴錫欽四位共同主辦「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公民代表第七次工作會議假本會會議室舉行。

11月07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應國民黨議員羅智強之邀,出席「公投併大選,中央不做台北市來做」記者會。



11月11日
理事長何宗勳出席桃園觀音區第二次社造會議。

11月12日
由本會與台北市議員王閔生、許淑華、楊靜宇、戴錫欽四位共同主辦「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第一場公民提案由楊靜宇議員主持,公民代表李五福提案,以「法規的落實與稽核-販售指示用藥應依規定諮詢藥師」為主題,並公布台北市三十家藥妝調查報告與政策建言。這場全國首創公民提案,出席有楊靜宇議員、戴錫欽議員辦公室主任林伯修、王閔生議員辦公室主任陳冠儒、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台北市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台北市眷村心文化協會執行長張中模、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公民代表李五福與王婕馨、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與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


11月13日
理事長何宗勳出席桃園龍潭區第二次社造會議。

11月14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出席台灣制憲基金會論述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 

11月17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受邀主持「公視台語台」全國巡迴「茶桌仔開講」彰化場活動。



11月18日
針對「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公民會議,理事長何宗勳與公民代表拜會戴錫欽議員辦公室主任林伯修。

11月23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受邀主持「公視台語台」全國巡迴「茶桌仔開講」澎湖場活動。



11月28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出席台灣制憲基金會論述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

11月30日
本會理事長何宗勳受邀主持「公視台語台」全國巡迴「茶桌仔開講」台北場活動。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公部門抗拒「高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



為推動讓民眾參與公共議題的決策過程,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結合吳益政、林于凱、陳若翠與郭建盟四位議員共同提案「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分別於10月24日與11月14日召開兩次公聽會。

公聽會邀請多所大學教授,以及公民團體代表,一起和市府民政、研考、社會、教育等局處官員,共同探討草案內容是否恰當,制訂出合理可行條例,期建立制度,落實主權在民的民主政治精神,開創高雄市政治新格局。

兩次公聽會過程,由於研考會反對立法,公民團體還要持續戰鬥下去。

第一場直播影片


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

壹、總說明

為了糾正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過度依賴投票表決而形成多數暴力,剝奪少數人表達意見權利的缺點,20世紀90年代起,民主的理論與實踐經歷「審議的轉向」。

而在這個被稱作「民主的審議轉向」的過程中所發展出種類繁多的民主形式,統稱為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審議民主的基本主張是:在公共議題形成決策的過程中,應儘可能讓公民參與審議,在資訊公開透明的狀況下,藉由公共的討論與溝通來達成共識,可說是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之外的第三種民主形式。

過去30年,許多民主先進國家已累積豐富的審議民主實踐經驗。台灣部分縣市(包括高雄市)雖也有試點式的發展,也不乏可參考案例,但畢竟屬零星即興而欠缺制度性的發展,以致進步經驗未能延續擴散,殊為可惜。

今特草擬此自治條例,希冀藉此制度的建立,提升市民之公民素養及公私部門協力關係,引領本市落實主權在民之民主政治精神,開創高雄市政治新格局。

貳、訂定重點:

一、本自治條例之目的。(第一條)

二、明訂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第二條)

三、明訂自治條例所稱本市公民之定義。(第三條)

四、明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審議委員會(審議會)之成立及任務、委員組成及產生方式、任期及會議召開等規定。(第四、五、六條)

五、明訂審議會設置人員編組之規定。(第七條)

六、明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之參與方式、分別規定其適用情況,及參與式預算編列方式。(第八條)

七、明訂公民審議結論對市府之約束力與退回程序。(第九條)

八、明訂市府應編列充足經費,並得設專戶接受贊助。(第十條)

九、明訂主管機關應進行公民審議成效評估研究。(第十一條)

十、明訂市府應於網站設置專屬網頁,公布相關資訊。(第十二條)

十一、明訂市府應建立公開透明之市民參與建言平台及提案方式。(第十三條)

十二、明訂市議會得經決議,提案送審議會進行公民審議。(第十四條)

參、草案條文表:

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條文表

法規名稱: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

第一條、為落實本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決策(以下簡稱公民審議),實現主權在民之民主政治精神,特制訂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民政局。

第三條、本自治條例所稱本市公民係指年齡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設籍本市之市民。

第四條、本府應設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會),審議下列事項:一、公民審議案件之確認。二、公民審議案件審議方式及進行程序之確認。三、公民審議案件之審議實施計畫。

第五條、審議會置委員十三至十七人,且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一,審議會之組成如下;

(一)由市長指定副市長一人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

(二)市議會推選議員代表三至五人。

(三)民間團體代表五至六人。

(四)學者專家代表四至五人。

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代表應由主管機關公開徵求推薦參考名單,主管機關應就具公民審議相關學術專長或實務經驗者優先提請本府聘任之,公開徵求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委員每屆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每屆應至少改聘三分之一。前項委員不得承攬本府各類型標案,亦不得擔任參與公民審議之公民。

第六條、審議會以每四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惟得視公民提案情況或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人數之聯署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決議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會議得邀請本府相關局處機關代表或人員或相關學者專家列席或提供相關資料。

審議會開會過程應進行網路直播,會議影音檔案應予公布。

第七條、審議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管機關首長兼任,並依業務需要置辦事人員若干人,分組辦事,均由主管機關就現職人員派兼之;並得視業務需要,依規定聘用三人至七人。

審議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第八條、本自治條例所稱公民審議之方式如下:

一、公民共識會議。

二、審議式民調。

三、參與式預算。

四、其他經委員會認可方式。

前項參與方式之選用及實施計畫,應由審議會委員或主管機關擬定草案,送審議會確認後,由主管機關實施之。

本府之公共政策若遇重大爭議或對立時,得以審議式民調決定之。

本府應就年度總預算之公共建設經費提列至少百分之一,以參與式預算決定之。參與式預算金額之提列審議應配合本府預算編製時程,相關辦法由本府定之。

經審議會確認之公民審議實施計畫、審議活動資訊及相關資料應予公布。

第九條、凡經前條公民審議之結論,本府應予執行;但市長若因滯礙難行,應敘明理由送交審議會審議,再由主管機關重新進行公民參與決策,但以一次為限。

第十條、主管機關應編列充足經費,提供第八條第一項各參與方式實施時所需之各種事務性開支。

主管機關得為前項所需經費設置募款專戶接受贊助,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一條、主管機關應針對經公民審議之各案件成果進行成效評估之研究,作為未來實施之參據。

第十二條、為落實資訊透明之機制以利公民審議制定公共政策,本府應於網站設置「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專屬網頁,公告審議會委員基本資料、審議會議程、審議會會議影音隨選視訊、會議記錄、審議案件相關資料、前條所稱之研究報告及第十條募款專戶之收支報告等等,以供民眾查閱,並受理市民意見反映。

第十三條、本府應建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市民得就本市公共政策提供創意見解或政策建言,並經附議過程形成共識,以提供本府研訂重大政策、法規草案之參考,其辦法由本府定之。

前項經附議完成符合條件之創意見解或政策建言,本府應限期予以回應;若本府對建言之執行或推動有疑慮者,應將建言送審議會審議。提案人對本府之回應不認同者,亦得敘明理由送審議會審議。

第十四條、市議會得經決議提案公民審議。

前項提案得由市議會或送主管機關擬定公民審議實施計畫後送交審議會審議。

第十五條、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修訂時亦同。

「改變」是一條漫長的路



文:李五福(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公民代表)

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與四位議員聯合主辦「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第一次提案會議,我很榮幸以公民代表身份率先提案「法規的落實與稽核-販售指示用藥應依規定諮詢藥師」。

提案會議於11月12日上午在台北市議會舉行,由楊靜宇議員主持,並邀請市府衛生局官員列席。首先由我報告「臺北市連鎖藥妝店指示用藥調查」結果報,並提出四項政策建言,希望能落實法規,並進一步保護所有消費者用藥安全。

為了完成這份調查報告,在公民會理事長何宗勳先生的指導下,公民代表成員於9月26日上午兵分兩路在台北市隨機抽查3 0家連鎖藥妝門市,以消費者的角度來觀察門市如何販賣指示用藥,經調查後發現各通路對法規的遵循有不一樣的態度,新引進的日系藥妝店較遵守相關法規,而屈臣氏、康是美兩大藥妝店龍頭卻常不遵照法規銷售藥品。

當消費者已經習慣藥妝店沒有藥師可諮詢,當消費者可在開架貨架拿取藥品直接去櫃檯結帳,當新聞再次報導有民眾誤用指示藥品造成傷害,大家再來檢討稽查沒有落實的危害,不如就從現在積極的做好,公告藥師執業時間,藥師不在使用設定條碼禁止收銀機銷售,委託公民團體針對業者稽核,才能有效的落實法規,保障市民用藥安全。

「改變」是一條漫長的路,但我們正在一步一步改變。


「公參政」出擊揭藥師不在門市仍賣藥


根據藥事法第28條:西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應由專任藥師駐店管理。藥師法第15條第1項:藥師可執行藥品販賣或管理。藥師法第24條: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第15條第1項之藥師業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但長期以來連鎖藥妝店不按法規陳列與銷售藥品。近年來消費者意識抬頭,藥妝店未依法規販售屢上新聞版面,例如:消費者誤買皮膚用藥防治痘痘導致臉部潰瘍,隱形眼鏡配戴者誤用眼藥水導致角膜發炎等。

有鑑於此,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與王閔生、戴錫欽、楊靜宇三位議員聯合組成「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12日上午率先召開第一場公民提案會議,由公民代表李五福提案,以「法規的落實與稽核-販售指示用藥應依規定諮詢藥師」為主題,並公布台北市三十家藥妝調查報告與政策建言。



李五福表示,經調查發現,30家藥妝門市,只有10家藥妝門市藥師在場,高達66.7%,其餘都不在場。而20家門市藥師不在場卻仍有17家門市可購買指示用藥,分別為:松本清1家、日藥本舖4 家、康是美5家、屈臣氏7家,只有1家康是美、2家Tomod`s拒絕銷售。有八成五的藥妝門市藥師不在卻能銷售指示用藥。

而全部店家都是混合陳列販售指示用藥,根據調查五大通路指示用藥與其他商品多混雜陳列,雖都有設指示用藥專區,但部分非指示用藥也陳列在專區內,部份指示用藥也會陳列在賣場其他促銷位置。




明確告知藥師不在,就不銷售指示用藥的只有松本清與三友藥妝。其他三個品牌只用一個標示牌公告藥師暫停執業,但仍然可以購買。

觀察其他消費者購買藥品大都沒有主動詢問藥師。調查員試圖詢問藥師上班時間時,有員工竟回答:本店沒有藥師,卻仍銷售感冒藥水(屈臣氏XX店),明顯消費者與店內員工幾乎不清楚法規。而康是美、三友藥妝員工與藥師制服類似,消費者無法辨識誰是藥師。例如,三友藥妝某門市,自稱是藥師的男性員工名牌卻是標示店長,消費者無法確認提供諮詢者是否藥師本人。



出席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建議,可以用透明的罩子,在藥師不在的時候,將指示用藥先罩著,以避免民眾購買。

市議員楊靜宇質疑,北市有2200多家藥妝店和藥局,也有6千多名藥師和藥劑師,衛生局現行對藥妝店與藥局的稽查不是流於形式,否則豈會門戶洞開,要求衛生局應該要進行檢討,建議是否有必要建立神秘客稽查制度,好落實稽查效益。

李五福也提出四大建議,分別是:一、集中指示用藥專區, 避免消費者誤買。二、執業藥師駐店時間需提前公告消費者。三、建立神秘客稽查制度。四、加強社會大眾教育用藥觀念。

對此,北市府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表示,會加強稽查,另要求業者做好自主管理,以及員工教育訓練,現行沒有神秘客稽查制度,未來是否要設置,會再研議,也考慮邀集公民團體一塊進行稽查。

北市府食藥科長陳怡婷表示,調查的時間、方法會再做調整,另也會要求業者提出改善方案,後續將召集藥妝店業者召開會議,針對常見缺失做討論,大家互相分享改善措施,好調整公司的SOP。

負責這項計畫主持人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表示,這項「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是全國首創,是參考丹麥Gentofte城市的議會政策實驗平台。今天第一次提案結果,公民代表非常好,官員也很有誠意回應公民代表訴求,而議員全力協助讓會議很順利結果很滿意,這是好的開始。然而政策要發揮效果,就要持續追蹤監督,因此會給政府一些時間改善,之後還會再進行抽檢。

這場全國首創公民提案,出席有楊靜宇議員、戴錫欽議員辦公室主任林伯修、王閔生議員辦公室主任陳冠儒、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台北市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台北市眷村心文化協會執行長張中模、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公民代表李五福與王婕馨、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與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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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公民參政」實踐與展望


圖:同樣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催生「台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與「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比較圖。
文:何宗勳理事長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成立就是相信「公民」可以改變「政治」的力量,而工具與人才培育是當中的關鍵。進入NGO快三十年,在筆者任職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時才有機會展現研發「監督」的工具,到了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因為必須親自投入政策遊說與改變,也發現政策改變需要超越藍綠支持。因此,願意和我們站在一起打拼的優質政治人物我們都全力支持。

長期下來,我也發現運動能量要累積,人才培育還是關鍵。近十年我更發現青壯銀髮族的力量,尤其沒有工作壓力又對公共事務熱情人,我很幸運在動保界我找到最敬重王唯治大哥,他高階公務生涯退休之後投入公民運動就是典範。今年年初,好友簡赫林副教授提供一個丹麥Gentofte城市的議會政策實驗平台,讓我興起結合台灣本土化實踐經驗改良而成「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的念頭。

這個丹麥的城市Gentofte為了讓更多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過程,由市議會組一個「政策制定小組」,小組成員是由五位市議員和十位公民組成,目的是協助市議員更能了解市民角度出發的公共政策。而透過市議員來監督市政府落實主要執行。Gentofte目前已經發展了八個專案委員會,每個委員會有5位市議員,10位符合資格的公民,3-4位市府專員。三至六月會議期間,每次開會2-3小時,然後提出政策建議。這樣經驗也被其他國家學習沿用,挪威現在也有4-5個城市在嘗試這種新模式。

而為了記取幾年前催生「台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無法落實理想的教訓,這個「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實驗計畫,我決定親自操盤運作。而本計畫要成功就需要有理想跨黨派議員支持,經過各方推薦與聯繫,我們獲得民進黨王閔生與許淑華、國民黨戴錫欽與無黨楊靜宇四位優秀議員全力支持,在今年6月20日正式成立。期盼藉由搭建連結「積極公民」、「公民團體」、「議員」及「市府」的四方參與公共事務平台,透過將公民納入公共決策模式,真正好的公民意見才有機會發揮影響力,讓公民參與不再淪為形式。初步階段先由公民參與經驗較為豐富的台北市作為示範,未來期望能進一步擴大,並吸引其他縣市效仿運作。

這個「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期待不同與台北市目前的公民參與模式,如「參與式預算」、「i-Voting」或是座談會、公聽會,這個計劃能夠真正將公民納入公共決策模式,不僅使公共政策更貼近民意,更能夠創造公民(團體)、市府及議員多贏的局面。

目前台北市大部分的公民參與制度只是「一次性」的公民意見徵詢,例如舉辦公聽會、座談會等。這樣的「公民參與」比較容易淪為形式,公民只能提出單向建議,很難有機會和政府部門、議員共同討論政策。而「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可以避免公民參與形式化,讓更多關心公共事務的公民加入,也能幫助議員對市政監督及改善提出更多元、更深入的質詢。而議員面對市政、公共事務需要探詢公民意見的時候,其實不容易與積極的公民或公民團體產生連結,除非是重大的或極具爭議性的議題,才會讓大眾及公民團體的意見有機會被融入。因此平時公民的意見分散、沒有機會被重視,十分可惜。透過「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可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

我們對此平台寄與厚望,但成立容易,找尋積極公民可難。成立之後,以「超級公民」為號召,雖然沒多久12位報名就額滿,然後第一堂課就出問題,大多報名又臨陣脫逃,所以延到第二週才正式開課,五位學員最後完成培訓。之後提出方案,又因為門檻高需要耗時耗力,最後產生三位提案,但為了求慎重,又花很多時間修正,延至11月12日第一場公民提案「法規的落實與稽核-落實販售指示用藥應依規定諮詢藥師討論」在楊靜宇議員協助下總算順利完成,會議也意外有媒體願意捧場,官員回應也非常具體,這算是跨出成功第一步。

這個計畫議會本會期會有三個公民提案,明年上半年度會期還會操作一次,所有SOP如果研發順利,全新結合民意代表、公民團體與公民代表的「各縣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就可以全國複製,那公民運動將又邁入另一個新的里程碑。

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學員心得:超級公民讓政策改變可以實踐(許峻鳴)





從何宗勳理事長手上拿到結訓證書時心想:時間過的真快!到現在還能清楚記得第一次踏進協會時的好奇跟小緊張。很榮幸有機會與優秀的四位夥伴一同參加培訓課程,接受何宗勳理事長、王唯治大哥跟蔡宜珊女士的指導、心得分享跟鼓勵。課程安排上除了循序漸進外,更要求每一位學員都必需對其他人的發言跟提案立刻提出意見跟反饋,我想這是為了讓大家能更快進入狀況,也同時訓練即時觀察思考跟組織發言的能力,畢竟這是成為一個成熟的公民所不可缺少的。

而在每週下午的提案討論過程中,不僅了解到公民參與政策已不是一種口號,而是一種專業外,更能實際參與一個提案從發想、蒐集資料、確定問題、思考如何解決、撰寫書面內容的過程,機會實在難得,令人獲益良多。

我自己的提案內容也在指導下歷經多次修正,不再是天馬行空、範圍過廣而不可能成案的事情,而是愈來愈精練、內容明確並有解決策略的思考成果。在最後一週至市議會拜訪市議員的過程中,可以充分感受到市議員及助理們的專業及用心,與對公民參與及學員提案的重視,議員們也很希望借助市民之力,能夠一起協力改善市政。

何宗勳理事長曾經說過,為什麼要培訓超級公民,就是現有的公民參與制度還是無法及時有效的反映民意,藉由與市議員的合作,讓公民能有更直接參與公共事務政策的機會,這也就是我參加培訓最大的收獲。如果未來協會能夠繼續舉辦超級公民的培訓課程,我會推薦有興趣的人來參加。

2019年7月31日 星期三

超級公民第一堂課學習有感!


全國首創「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超級公民」29日進行第一堂課學習,成員雖然只有五人,但熱血沸騰,以下是他們學習感想!



李五福 (企業)
       
首先感謝何理事長舉辦此次「超級公民」活動,讓我有機會認識基本的NGO運作,這兩次何理事長的說明與引導,還有夥伴們交換意見,讓我對即將進行的課程充滿期待。
   
之前做為一個一般市民,往往對自己周遭的市政問題得過且過,當有不如己意的事情頂多只在網路留言發發牢騷,或是反應給里長處理,不知如何去深入瞭解公部門施政的缺失或難處,所以當在網路上看到此次活動的宗旨就即刻報名,也很高興獲得青睞加入委員會,希望接下來能跟隨大家的腳步,一起為公共事務盡一份心力。
      
下週開始進行的議題倡議與策略,我將針對我所熟悉的政府稽查程序提出議題,也希望各位夥伴不吝指教。


何鴻彬(公務)

很高興參加此次的「公民政策參與委員會」,雖然我平時亦接觸到有關市民朋友的建言,總是請他們撥1999反映。但有鑑於此,覺得此次這個活動別具意義,也謝謝何理事長的詳細介紹,讓我更了解此委員會的運作流程,題外一提:雖然小弟強項在運輸系統這塊,但也發現許多大大小小的民眾問題,期許日後能有效為民眾解決公共議題,讓台北市居住環境越變越好。


王婕馨

首先想要說的是看到宣傳覺得很吸引人,在來是自己的想像,以為是很難的事情,需要大家的力量去共同爭取,後來在上課中才發現跟我想的不一樣,經過何理事長的講解後,才發現做一件事情沒那麼簡單,就算一件小事也是如此,學到很多,還有蔡宜珊小姐講的,感覺到她同理心,也很感動,即便台北市已經做的很好了,但市民的心聲需要,才是真正關注的。當然未來有持續參加,我想會學到更多。感謝超級公民


許峻鳴(律師)
很榮幸能有機會參加首屆的公民政策參與平台委員會,經過昨天會長及副會長的介紹後,瞭解到我們不該只做一個「選民」,更要做一個「公民」,而且還要進化到做一個「超級公民」,不僅要關心周遭,注意、發現問題,也要能思考能否及如何透過與民意代表與政府的合作,形成政策來解決問題,讓社會能夠愈來愈進步。同時也感受到,政策參與並非易事,需要按步就班的學習及實作,希望日後能繼續參與委員會,讓自己更接近理想中的公民,也請各位多多指教,謝謝。


張喬銘(自由業)

很高興有機會能參與這次超級公民的訓練,了解到身為一個超級公民需要注意到的事項,觀察自身周邊發生的問題,針對問題提出方案,一步一步解決生活中的各類問題。自身的公民素養、觀察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進一步成為真正的超級公民。希望有一天能進一步影響到生活週遭的人一起提升公民素養,提升社會整體的品質。

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西班牙小鎮公投通過 貓、狗同享鎮民地位(新聞分享)

灣要落實公民參與,最重要就是推動公投修法,讓公民投票符合真正公投精神,而不是設高門檻讓公投成為政治人物遊戲。
而公民投票需要從生活公投做起,讓人民能夠充分討論生活周遭事物並作出決定,提升公民意識。如果一開始就推動政治性公投,就很容易因為個人、族群、政黨因素模糊化焦點。

公投出爐 台北市社子島將成綠地(新聞分享)

養「公民意識」就是要讓國民學習為自己的未來做決定,公民投票是一個最有效工具。可惜台灣公民投票是鳥籠公投,所以臺北市政府變通用「網路i-voting」與「實體投票」作為政策參考,雖然不具法律效應,供參考,但三成民意也是公民意見具體反應。

新聞焦點
公投出爐 六成挺生態案 社子島將成綠地(蘋果日報)
(以下原文照PO)
【林媛玲、陳鳳蘭╱台北報導】禁建四十六年的台北社子島,未來可望有比大安森林公園大一倍的綠地。台北市府推出社子島開發案票選活動,經兩天投票,五千零九十一名投票者中,近六成贊成「生態社子島」開發方案。未來經都市計劃及防洪計劃審定、環評及區段徵收核定等四大關卡後將進行開發。但學者批評,北市府以幾千人投票就要推動嚴重侵犯人權的區段徵收,太不道德。

2016年6月10日 星期五

公民參與新里程碑,蕭曉玲案聽證會開啟公民參與先河

公民參與新里程碑,「聽證會」大突破

2016.05.25臺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召開「蕭曉玲案聽證會」開啟「公民參與」先河。
(蕭曉玲案詳情按這裏連結至維基百科)

聽證會與公聽會、說明會差別為何呢?

2016年5月8日 星期日

美國城市聯盟推動公民參與

文藻外語大學 國際事務系 政治學博士  簡赫琳(本會理事)撰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當每個政府都得被迫面對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財政危機、人口組成變化、社會資本降低等,政府和人民的關係,也因著都會人口持續增加,逐漸漸行漸遠。諷刺的是,這樣的情況在越大的國家,越都會化及現代化的城市越會發生,美國這樣的世界強國也正在面臨這樣的窘境。 

美國城市聯盟The National League of Cities (NLC) 就是其中一個擁有超過九十年歷史,長期致力於協助政府領袖拉近與人民之間的關係與建立信任之民間組織。目前在全美四十九個州皆有州立市政聯盟 (State League),服務對象超過19,000個散落全美的大中小城市,總部則是設在華盛頓。該非政府組織由董事會的三位主要領袖來帶領大方向,一位理事長及兩位副理事長,從以前到現在,所有前任理事長皆都還在政府服務。其他協會成員包含八位州立聯盟會長、七位政策與推廣委員會委員與四十位的會員。而董事會二十位成員則是每年選舉一次,一任為兩年,理事長及副理事長則為一任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