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第23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於總統府舉行「總統與環團有約」對話。這場延續二十餘年的制度性交流,不僅是倡議場域,更是政策修正與國家治理方向的重要交會點。
今年,臺灣公民參與協會由理事長葉國樑代表出席,提出五大面向的結構性建言,涵蓋海洋治理、公民參與制度深化、氣候治理責任下放、跨境海洋廢棄物處理,以及公共安全制度改革等議題,層層指向國家治理能力的再升級。
以海立國:倡議成立「海洋部」
葉國樑理事長指出,台灣作為擁至少一百九十餘座島嶼的海洋國家,海洋資源、戰略位置與國際角色極為重要。然而,現行僅設「海洋委員會」,仍難以形成完整的國家級政策架構與戰略布局。
因此,協會建議升格成立「海洋部」,統合海洋保育、產業發展、航運管理、海域安全與國際海洋事務,強化跨部會協調,真正讓台灣以海洋國家之姿面對國際局勢。
總統賴清德回應表示,目前將先逐步強化海洋委員會功能,未來再視整體行政體制發展,進一步評估成立海洋部的可行性,只要時機氛圍成熟,有機會水到渠成。
公民參與不是形式,而是治理核心
第二項建言,葉理事長直指民主深化的根本——公民參與制度的全面盤點與擴張。葉理事長表示:去年環境部已率先盤點各司署的公民參與機制,成果完成,已呈送總統。協會建議在此基礎上,將盤點範圍擴大至其他部會,讓公民意見真正進入政策形成過程,而非停留在形式性諮詢。
總統回應指出,未來將在環境部成果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至其他部會,持續落實「主權在民」的治理精神。這意味著,公民參與制度化,有機會從單一部會經驗走向跨部會標準化。
氣候韌性:建立地方減碳責任額制度
氣候變遷議題,是本次建言中最具體且最具制度性的改革提案。葉理事長指出,雖然總統已在府內成立「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但減碳行動真正的落實關鍵在地方治理。因此,協會建議中央在既定國家自主貢獻(NDC)目標下,建立「地方減碳責任額制度」,依建築、交通、產業、廢棄物等部門訂定可量化、可監督指標,使國家承諾在地方層級具體化。
總統回應表示認同地方治理的重要性,並支持建立地方層級減碳責任額制度,同時請環團持續倡議與宣傳,促使地方政府與中央充分合作。這是少數獲得明確正面回應的制度改革方向,也顯示氣候治理正逐步從中央宣示走向地方問責。
馬祖海漂垃圾:從地方困境到國際連結
針對去年列管的連江(馬祖)海漂垃圾議題,葉理事長指出,在海洋委員會積極溝通下已有進展,建議政府進一步結合國際資源,提升議題國際能見度。
海委會回應,海洋委員會已於3月16日至18日在金門大學舉辦「印太海洋廢棄物治理國際論壇」,邀請印太區域產官學、美國在台協會、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及各界專家學者參與交流,成效良好,未來將持續強化國際合作。這項回應顯示,海漂垃圾已從地方環境問題,轉為區域治理與外交層級議題。
液化石油氣自閉裝置:公共安全與「全社會防衛韌性」
最具火藥味的議題,來自液化石油氣容器自閉裝置的推動爭議。
葉理事長指出,去年列管議題的溝通會議遭消防署與業者強烈抵制,甚至否認自閉裝置的安全價值,並公開表示僅依「最低安全標準」管理瓦斯安全。若不改善,夜市攤販與火鍋店將成為不定時炸彈,與總統強調的「全社會防衛韌性」理念背道而馳。
總統府回應表示,此案已交由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處理,協助協會與消防署有效溝通,加速研擬具體可行方案,以落實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政策宣示。這意味著,議題已從部門層級拉升至政務協調層級,未來能否形成制度突破,將成為觀察指標。
一場對話的真正意義
今年的建言並非單點倡議,而是從海洋國家定位、民主制度深化、氣候治理問責,到公共安全韌性建構,呈現出一套完整的國家治理升級框架。
總統的回應多屬方向肯認與逐步推進,並未全面承諾立即改革,但至少已將議題納入政策軌道。
這場「總統與環團有約」,真正的價值不在於一句承諾,而在於把制度問題帶進最高層級對話,並留下政策追蹤的座標。
接下來,關鍵不在倡議是否說得夠大聲,而在行政體系是否能把這些建言,轉化為真正可量化、可監督、可落實的制度成果。
如果公民參與不是口號,那麼制度改革就必須開始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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