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機關:教育局回應(承辦人員:1999 王倩玲 8395)
■機關計畫評估結果:
本處業公告「臺北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分類分期改善執行計畫」,逐年清查本市公共建築物,並協助輔導改善相關無障礙設施。
■辦理等級:A
■辦理情形
一、截至104年7月5日辦理結果
本處迄104年6月完成相關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複查及改善情形如下:
1. 電影院:勘檢不合格24件,完成改善22件,2件替代改善計畫審查通過,續依計畫執行中。
2. 旅館(客房50間以上者):勘檢不合格171件,於104年4月8日發函限於104年6月30日前回復改善情形。
3. 餐廳:勘檢不合格20件,於104年5月14日發函限於104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
二、截至105年1月5日辦理結果
本處迄104年6月完成相關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複查及改善情形如下:
1. 電影院:勘檢不合格24件,完成改善22件,2件替代改善計畫審查通過,續依計畫執行中。
2. 旅館(客房50間以上者):勘檢不合格171件,於104年4月8日發函限於104年6月30日前回復改善情形。
3. 餐廳:勘檢不合格20件,於104年5月14日發函限於104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
研考會審查意見:公民意見已列入例行性業務,由各權責機關自行管考。
■公民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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