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機關:研考會回應(承辦人員:1999 陳姿伃 2255)
■機關計畫評估結果:
為持續提升本府各機關為民服務品質,本府每年均訂頒年度服務品質考評實施計畫,辦理本府各機關為民服務工作之年度考評作業。其中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服務,本會業將「服務流程改造及申辦案件流程簡化」列入考評指標,以鼓勵各機關檢討與簡化服務流程、促進服務效能、提升服務品質。
■辦理等級:A
■辦理情形
一、截至104年7月5日辦理結果
本會業將「服務流程改造及申辦案件流程簡化」列入考評指 標,並於104年6月1日函頒「臺北市政府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二、截至105年1月5日辦理結果
本會業將「服務流程改造及申辦案件流程簡化」列入考評指 標,並於104年6月1日函頒「臺北市政府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研考會審查意見:公民意見已列入例行性業務,由各權責機關自行管考。
■公民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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