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機關:體育局回應(承辦人員:田佳泓 25702330*6428)
■機關計畫評估結果:
本市各區運動中心均已設置收費及免費置物櫃供民眾置放 較重要性或一般性物品使用,且營運迄今,尚無民眾大量反映置物櫃數量不足之案件,現行數量應屬充足。
爾後倘確有發現數量不足之情事,將再與運動中心受託營運單位共同研商,於現有空間下,評估增設置物櫃之可能性。
■辦理等級:A
■辦理情形
一、截至104年7月5日辦理結果
1.本案為例行性業務。
2.本市各區運動中心均已設置收費及免費置物櫃供民眾置放較重要性或一般性物品使用,營運迄今現行數量應屬充足,並持續鼓勵民眾盡量以輕便裝備為宜。
二、截至105年1月5日辦理結果
1.本案為例行性業務。
2.本市各區運動中心均已設置收費及免費置物櫃供民眾置放較重要性或一般性物品使用,營運迄今現行數量應屬充足,並持續鼓勵民眾盡量以輕便裝備為宜。
研考會審查意見:公民意見已列入例行性業務,由各權責機關自行管考。
■公民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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