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政策面向
1. 桃園市政府應將「公民參與」、「開放政府」等重要理念列入中程施政綱領, 並制定計畫績效衡量指標、衡量標準與目標值,並於次年初公佈執行成果。建議各局處中程計畫中加入公民參與策略及目標,以達到公民參與之願景。2. 辦理「參與式預算」不完全等於推動「公民參與」,也不應僅有少數局處推動,應以首長高度綜合規畫,建議成立由市長主持、跨局處、結合專家及公民團體之「桃園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全面長期建構公民參與機制與訂定相關計劃。
二、工具面向
1.地方公投法既已制訂,政府可以主動發動「生活公投」,透過「倡議」來啓蒙公民意識、深化公共政策討論品質,促使民眾有更多實際投入公共參與的興趣與機會。2.針對參與式預算、公民咖啡館、ivoting與聽證等公民參與工具的推動成效辦理定期檢討會議,提升實質成效,並訂定相關實施辦法加強法制基礎。
三、資訊開放面向
1.政府網站首頁應該設立明顯的「公民參與專區」,並將公民參與相關會議、活動等資訊完整揭露。2.「環評」、「文資保存」、「土地徵收」等重要會議通知應於至少14日前上網公告,且以直播方式公開,以及將完整會議紀錄公開上網。
四、公民參與培力面向
1. 桃園市公民參與培力從青年開始深耕值得讚揚,建議未來能結合「社區」及「學校」推動,擴大年齡層為發展全面性、持續性的公民參與奠定良好基礎。2.擴大培訓各局處公務人員,提升普遍的「公民參與」意識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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