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過倡議、立法、教育與行政監督,促使政府建立公民參與機制、開放資訊、創新教育、開發公民潛能,並透過「公民參與」的機制,政府的決策公民可以直接參與,公民的建議政府可以被採納,讓選民變公民,達到深化民主之願景。
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第二場焦點座談--2016/03/22

2016年6月10日 星期五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成立大會 何宗勳為首任理事長
2016年5月8日 星期日
召開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內政部證書來了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五月三日(二)晚上七點召開「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全體理監事出席非常踴躍。會中做成多項決議;一、通過許慧盈副秘書長案。二、年底舉辦第一屆台灣公民參與全國年會。三、舉辦國際NGO短期交流計劃。四、利用一年調查台灣中央與地方公民參與情況,評估是否推公民參與法。五、九月美國公民參與考察。六、尋覓新的辦公室。七、年底前招募100位年繳2,000贊助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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