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柯51-34追蹤】政府應推出只租不賣社會住宅及全面規範建築通用化的無障礙住宅規範。

■主政機關:都發局回應(承辦人員:蔡昆達 23212186#2 503)

■機關計畫評估結果:

一、本市住宅政策經參酌國際城市發展經驗暨學者專家建 議,確立以協助租屋為主之政策主軸,計畫以興建公共住 宅(社會住宅)、鼓勵民間空閒住宅出租等方式增加出租 住宅之供給,協助市民安居本市。本府業積極以多元方式 增加公共住宅存量,包含老舊公有出租住宅更新改建、公 有土地興建及市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等方式,目前已推出 大龍峒、行天宮站、敦煌、萬隆站、景文及永平等6處公共 住宅,另有安康平宅改建計畫、松山寶清段基地、萬華青 年段基地及台肥出租國宅改建計畫等案推動中。 

二、內政部業訂定「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本市業由建築管理工程處依該辦法推動原有住宅無障礙設 施改善補助計畫。


■辦理等級:B

■辦理情形 

一、截至104年7月5日辦理結果

1.本案為專案計畫 
2.本市住宅政策經參酌國際城市發展經驗暨學者專家建議,確立以協助租屋為主之政策主軸,以4年供應2萬戶公共住 宅為政策目標,透過公共住宅三部曲逐步供給:
(一)一部曲 –聯開宅出租:港墘站、龍山寺站、台北橋站及小碧潭站等 570戶聯開宅出租。
(二)二部曲–廣覓公有土地興建公共住宅 及中繼住宅:包含興隆公共住宅、東明公共住宅、陸軍保養 廠、廣慈博愛園區、忠義國小及明倫國小等基地。
(三)三部 曲–公辦都更:推動公辦都更,供給公共住宅。
二、截至105年1月5日辦理結果

1.本案為專案計畫 
2.本市住宅政策經參酌國際城市發展經驗暨學者專家建議,確立以協助租屋為主之政策主軸,以4年供應2萬戶、8年供應5萬戶公共住宅為政策目標。

二、截至105年7月5日辦理結果

1.本案為專案計畫 
2.本市住宅政策經參酌國際城市發展經驗暨學者專家建議,確立以協助租屋為主之政策主軸,以4年供應2萬戶為政策目標。

研考會審查意見:公民意見持續辦理中,賡續列管。

三、截至106年1月辦理結果

■辦理等級:A

(一)、本府公共住宅依住宅法規定即為只租不賣之社會住宅, 本市公共住宅已納入了通用設計概念增加居住可及性及安全 性,公共住宅均依「臺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指南」及「無 障礙住宅設計基準」相關規定規劃設計,公共住宅室內空間 符合無障礙住宅建築標章之規定並取得「無障礙住宅標 章」。此外公共住宅均要求設置5%比例住宅自用空間以『下 肢障輪椅使用者』為設想使用對象,室內亦按照通用設計之 完整標準進行設計。
(二)、目前已完工之興隆一區公共住宅、興建中之興隆二區公 共住宅、健康公共住宅、青年公共住宅、東明公共住宅即依 照前述無障礙及通用設計規劃;後續規劃及興建之公共住宅 亦均依該標準規劃設計。

■公民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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